关于负数及其运算的史料
从数学发展史上看,在使用负数和它的运算方面,中国在世界上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.在国外,印度大约在公元七世纪才开始认识负数,并用小点或小圈记在数字上面表示负数.在欧洲,直到十二、三世纪,才有负数,而实际进行运算还要在几百年之后.在中国.在纪元初,也就是距今约2000年以前,就已经认识了负数,规定了表示负数的方法.指出了负数的实际意义,更进一步在解方程中运用了正负数的运算.
在我国,有关这方面内容的最早文字记载是出现在秦、汉时期的古代算经《九章算术》一书的第八章《方程》中,大致有以下一些内容:
关于负数的引用,书中以卖(收入钱)为正,则买(付出钱)为负;余钱为正,不足钱(亏钱)为负,在关于粮谷计算的问题中,是以益实(增加粮谷)为正,损实(减少粮谷)为负.
魏朝刘徽在《九章算术》的注文中,则更进一步概括了正、负数的意义:“两算得失相反,要令正负以名之.”(算是算筹,代表数字,古代用算筹来运算.)这句话的意思是:两种得失相反的数,分别叫做正数和负数.
在《九章算术》中还记载了正负数的运算法则,实际是正负数加减法的运算法则.也就是书中在方程解法中用到的“正负术”.
正负术曰:
同名相除,异名相益,正无入负之,负无入正之;
其异名相除.同名相益,正无入正之.负无入负之.
其中前四句是正负数减法法则.译文是:同号(两数相减),(把绝对值)相减;异号(两数相减),(把绝对值)相加;零减正数,得负数;零减负数,得正数.
后四句是正负数加法法则.译文是:异号(两数相加)、(把绝对值)相减;同号(两数相加),(把绝对值)相加;正数与零相加,得正数;负数与零相加.得负数.
当然,从现代数学观点看.古书上的文字叙述不够严谨.
上述《九章算术》中关于正负数的内容.都是和当时的“方程术”相联系的.
在《九章算术》之后,东汉的刘洪(公元158年—公元183年时人)又将正负术用于历法的计算.在《乾象历》(公元174年)一书中的正负术称:
强正,弱负,(强表示正,弱表示负,)
强弱相并:同名相从,(正负数加法:同号就是相加,)
异名相消.(负号就是相减.)
其相减也:同名相消,(对于减法:同号就是相减,)
异名相从.(异号就是相加.)
无对互之.(被减数是零时,原正数变为负数,原负数变为正数.)
刘洪的说法,比《九章算术》的说法,就更清楚了.